体制与管理
运行机制

开放运行现况

 中心非常注重实验教学在培养高素质创新型人才中的作用,相应地制订了一系列措施及文件以确保学校的相关政策落到实处,譬如:中心所有实验室已实现对全校师生开放,在保证正常教学计划的基础上,全校师生可以自由地申请在中心实验室开展实验实践项目。同时,中心还明确了全体人员的岗位职责,规范管理,并实施了实验教学考评制度,由中心服务对象每学期对中心人员进行评价打分考核,考评分数直接与年底考核挂钩。

开放管理制度

    学校和学部分别制定了《苏州大学关于实验室向本科生开放的实施意见》和《新能源材料与器件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》,明确开放实验室学生实验守则和指导教师职责,学部部划拨开放实验室专项实验经费,并发放相关教师的加班津贴。

考评办法

    中心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,建立了完善的教学质量考评体系,考评不合格的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调离实验中心岗位。

质量保证体系

    建立多途径、多形式和全方位的实验教学质量保证体系:

  1. 学校成立了实验教学与建设委员会,对实验教学与建设进行总体指导。

  2. 发挥校、院两级督导员、学生信息员在教学质量监督中的作用,对教师、研究生助教的教学工作不定时检查。  

  3. 教务处、学部教学委员会组织中期教学检查。  

  4. 学生和专家对所有实验授课教师进行测评,测评结果与岗位评定、评优、职称晋升挂钩。

运行经费保障

  学校非常重视中心的建设,依托“211”工程子项目、省示范中心建设经费、中央与地方共建和项目、新能源材料与器件学科建设经费、苏州市节能中心建设经费以及学校自筹的设备费,近三年来中心共投入仪器设备费700万元,使中心的设备条件得到了极大的改善。目前中心仪器总值近2100万元,10万元以上的设备39台。



苏州大学新能源材料与器件实验教学中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