实验教学
学生手则

学生实验守则


  1. 实验室是开展教学实验和科学研究的场所,除学校统一规划使用外,不准移作它用。

  2. 进入实验室的一切人员,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,爱护公物,保持安静,注意安全。

  3. 非本实验室人员到实验室做实验、参观、访问,校内人员须实验室主任批准。

  4. 实验室实行主任负责制,教学、科研、技术开发、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、接纳外来人员实验、参观、学习、访问等均由室主任统一安排进行。

  5. 仪器设备和器材均由专人保管,建设帐卡,确保帐物卡相符。

  6. 实验仪器设备一般不得外借,实验室之间相互调剂借用需经室主任批准后,到保管人员处办理借用手续,用后及时归还,仪器保管人员和使用人员必须做好仪器设备的保养,注意做好机械部件擦拭、上油。电子设备的通电、计量以及检修工作。

  7. 使用仪器设备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。使用大型精密仪器前必须进行培训和严格考核,取得上级资格后方可独立操作使用。

  8. 学生做实验时,必须严格遵守《苏州大学学生实验守则》。教师要对学生严格要求,并将遵守实验守则情况作为学生实验成绩评定的内容之一。

  9. 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制度。做好易燃、易爆、毒害、放射等危险品的管理。

  10. 做好科学技术保密工作,对不宜对外公开的实验报告、数据、图纸、工艺路线和技术方案一律不得外传。

  11. 做好实验室卫生工作,分工负责、责任到人,始终保持室内外整洁。



苏州大学 物理与光电•能源学部

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七日


苏州大学新能源材料与器件实验教学中心